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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风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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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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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9-2-14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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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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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7-28 13: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绍兴
    【编者按】优美的散文,厚重的意蕴,秋风秋雨中的往事回忆,灵动的思绪中有着浓浓的乡愁,寒冷的秋风中让人感动的是亲人的温暖。用优美的文笔,灵性的笔调,由秋风所想,由一首《风居住的街道》引出的乡愁。故乡的影子,被拆迁的老房子,还有那些掩藏在滚滚红尘里面的乡愁,在一片废墟里面,像碎片一样,被寻梦人有心拾蹠。风雨路上最亲是家人,家永远是挥之不去的乡愁,无论我们走了多久,走出多远,家永远是我们幸福的港湾。文章构思很好,语言优美,意蕴厚重,作者处处融情于景,深深的表达了对家乡的思念,对残损的老家的缅怀,对家乡人的回忆。作者借助秋成为一种表达情思的寄托,在对其进行描写过程中,作者自然融入了自己对故乡的深情。感谢发文分享,推荐阅读共赏!(编辑:秋觅)

      人便是一只独居在安静一隅的蚂蚁,总是无奈地被脚印擦肩,那背影待在远行的声音里,被高大而无可企及的意识遗弃,无法不苍老迟暮。蚂蚁太小,只能蛰居在自己的孤独里面,跂望全身,都早早地湮没在冷漠的车铃声下,成了被世界无视的牺牲品。天色向晚,风厌倦了缠绕枝桠的拥抱,一缕斜晖残照,思绪自然委顿起来。心,是感性的感知,容易被身处周源的繁花凋敝所潜移默化,就像感染了忧伤与沉郁的痼疾,一时半会,都还不一定安养疗全。每每想到一点,就象征性地阖上朦胧又疲倦的睡眼,同时也顺便阖上同样疲惫的梦乡,在一个凉飕飕的思维里面,背起风的行囊,与天檐的低处,听一两声啁啾的安慰,倒是可以获得些许的热忱。与过去的时候,总想攀岩一爿旧时光,时光太匆匆,一望旅途,望不到头。等到霈雨积下忧郁的池塘,才知倒影正在慢慢模糊。模糊的季节里,我还在倚楼远眺,希望找寻一棵树,一株香兰,一朵开出秋天温暖的木槿。其实,这个世界有什么呢?无外乎凋谢殆尽又重新凋谢,秀颀绽香复重新开春。多少的豆蔻笈笄想念孟春的盎然与隽美,却哪知晓,寂寞的心情,一晃而过,春便成了秋。
      
      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谢公登池上楼,面对榛榛萋萋之景,油然喟叹,对比之外,有一种独出心境的惆然,何时不让这个未曾建业,宦海沉浮的失意之人抱得一声艳羡。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在每一个希冀用自己的经世之道来求得一腔热血、大施拳脚的时候,却不知道朝野难养,驭人指鹿,身边的小人邪风和狎戏之德到处钻着清廉与慷慨的罅隙,让归隐田园成了最难解脱的奢侈。小隐隐于樊丘,中隐隐于市侩,那么最后的朝野庙堂,便是人潮倥偬,勾心斗角的社稷角斗场。人居高位,难得糊涂变成最嘲讽的托词,可谁由救得了忧郁。每必朝山野沉寂,鸟鸣清幽的道观与寺庙走去,总能看到一两个开着豪华座驾、鲜衣怒马器宇不凡的名贵风流虔诚地朝同一段燃起的青烟拜谒的情景。向往宁静,应是良辰美景;思归显达,也是亲近仁心。对着三炷香,烦恼在一瞬间被清淡地抛却。我相逢于市井,独行于瓦肆,为了一块几平米的空地和一辆几万元的车“程”,也活得那么艰涩。小人物有小人物的维特式烦恼,思慕田园,却不是高贵的专利与希望。“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陶公是魏晋风流的一个代表,向往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世外桃源。阮籍猖狂,却也清醒,“孤鸿号外野,翔鸟鸣北林”一语拖出,想必他的疯癫,和楚狂或多或少相似,在选官被士族垄断,黑暗行于戎马,战火燎原中原的时代,离开与退出,势必是最好的选择。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李青莲的洒脱闻名古今,他藐视了权贵,配上一把唐剑,就穿行了“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的世界。对于这般浊酒,我于一本诗经之外,也仿佛嗅到了一层醉醺醺的秋天的气味。人之萧索,从来都来自被绑架了的孤独。结群而党,便是舍弃孤独;营私藏匿,也是放任孤独。在这个秋色萧索的世界里面,相见一叶飘零的枯黄,心锁更是被困笼地死死的。失望是心由境生的缩影,如同纷繁的秋瑟之弦,弹奏的始终是寂寥的心声。
      
      拾蹠秋光,走在秋的深色里面,如同打翻了一瓶咸湿的海水,心也变得潮湿。潮湿的不仅仅是羞赧的孤寂,也是那般思却万千的忧愁,在挓挲着开出黄昏的枝桠的尽头,为夕阳的风声飞一程沉重的迁徙。秋有太多的比喻,一如萧索的秋风。“萧索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一句豪放的诗词里面,也是囊中直白,什么“渔船”与“汪洋”,在这秋风里面,一程一程的味道,早已被病恹恹的时光带走。那么我呢,形单影只,茕茕孑立的我的影子,是不是也早已被一股微弱而冰凉的秋风换了人间。
      
      兴许,我的孤独,早已被风吹走。
      
      可是,风的味道,也各尽不同。以春天为例,她的温柔与轻悦让每个踏青的人喜不自禁。怪不得孔子、曾皙四人喜欢穿着华服沂水春风,毕竟那是田园诗一样的理想,谁都愿意躲进温婉的风声里面听自然与人文的恬雅。只是时令在十月,这个西北信风扳倒橡树的时候,每个行色匆匆的旅人很少愿意再多行一步,早已加快扬鞭,飞往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里面独自疗上一截沉默的伤罢了。我也不落俗,在面对这个秋风秋雨愁煞人的风景,慈悲的脚步与狠毒心声相互折磨,最后自然是离开这片空寂而菸萎的水泥地,与烟尘诀别,彳亍西行。等到离别的时候,脸上被刮伤的痕迹,到处是秋风的影子。对于这场无时不在的萧索而言,放任自我,只是静下来被风缠绕要挟了秋天而已。秋天永远是孤独的,只有秋风秋雨在聊以自慰,等到夜色笼罩,太多的平静,只会给这张巨大的绞绡带来厌嫌。
      
      我又何尝不讨厌过秋,一并讨厌过她的风。然而经年东流,竟也欢喜已矣。
      
      百无聊赖之际,喜欢把自己锁在屋里闭门不出,这样等于算作拒绝了我与世界的距离。拒绝真是一句好词,把曾经挥洒过的不快与失意用最直接的方式做了一个关门就可以放肆的了断,等于把这场秋天也一起拒绝。在一个人的世界里面,与月明星稀的夜晚对白,打开保存在手机里的《夜的钢琴曲》,一股悠扬而轻快的琴键声音从指间敲打弹出的时候,心也慢慢被温柔的时间融化殆尽。听觉就是授之于音乐的馈赠,想起时,浮现于耳的乐章一点一滴地像从水龙头里面涓涓流出,宣泄、奔涌,把身体里面沉静的细胞再一次舒张,跳跃起来,是心在轻灵地飞翔。飞在淙淙的溪流之上,飞上翛翛的云霄之边,乃至飞到森林里面,把自己都迷失了。迷失了也好,可以忘记所有被羁绊困扰的方向。可是我终于不再迷失,因为我的骨头不曾消逝,等到自己成为白骨的时候,兴许已经把自己埋在风声里面了。可是有那一年吗?那一年会再一次山花烂漫吗?
      
      不知为何,喜欢熏陶在轻音乐的感官里面不得自拔。轻音乐如同舒伯特、肖邦的理想,只要向往田园诗,必然会迷恋她。正如下乡在北国的平原和南国的丘陵,相互采撷一朵,又相互采茶一束,姓氏不会因此苍老。几年前,听到矶村由纪子的《风居住的街道》,瞬间被一种莫名的敏锐与超然感染。钢琴的声音如同生长在春天的精灵一般,横亘国界,从彼岸穿过彼岸,从陆地穿过陆地,一张磁带轮转起来,翻滚出来的声调开出了像花一般却又不是妖媚的绮丽,从来不需要被层层解读,聆听就行。我向来是个音盲,也只有听着纯音乐的时候,可以让自己无端地浪漫一把。谁都可以消遣自己,当然谁也可以把秋天的寒冷装点出烂漫。
      
      风居住在街道里,这是一个温暖的譬喻。音乐人别具匠心,用一种并不华丽的象征来譬喻这场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深沉的感知,可窥见一场细腻到静水流深的故乡,正悄然地从风中探头。故乡从来都是植在泥土里。生长出树枝的阴影,遮蔽夏炎,遮蔽黑夜,连同遮蔽不同的异乡人在拖着旅行箱踽踽独行的寂寞。躲在一间出租屋里面,为着一碗拮据的饭菜,就可以被思想斗争一个月。有时难以下咽的并不是难吃的饭菜,菜谱的味觉可以将就,但是乡思却烙在骨头里面,永远也抹不去。也是,秋天一来,泛滥的乡愁又开始了。
      
      早出晚归,是这几年生活的常态。好不容易回到家,就已经过了月光都需要合眼的时间。翻开《夜的眼》,和书本外面的景色一样,在读着晦涩的意识流的涓涓溪水,希望可以读出一点共鸣。看书需要泡上一杯浓郁的咖啡才合适,可是我并不热衷于此,想象一杯白开水可以省去不少钱币,就淡然许多。朴素,宛如那腾腾升起的开水的雾气,朦朦胧胧地覆盖在结了白露的玻璃窗上,手指一划,可以写出多少种不同字体的名字。白水放在空气中,倏然间就变得温温吞吞的,但好在热气还在,总可以品尝到一点难以割舍的温暖。端起金属茶杯,对着没有半个月色的夜晚,用黑色的瞳孔对着另一个瞳孔,观望与揣度,一个卑微,一个高大,都相互沉默。我放下微笑,只好再细泯一口还没有散走余温的开水,把冷却的肠胃灌得满满的,只要愁苦不溢出就好。
      
      窗外的桂花又飘出香气,把我的鼻息悉数包围,剩的没有一点位置来嗅一场夜晚的恬静。桂花的叶子很小,却又容易被悲郁的晚风吹散,一到破晓而出,小区的街道上全然可以看到零零散散金黄色花瓣的尸体。然而桂花的生命并没有想象当中那般脆弱不堪,只要扎根埿壤,用发达的根深触及到地面的泥水,就可以在短时间看到一片满园的金色。根居住在土地里面,如同蛰居村落,树长在哪里,哪里就成了故乡。余光中说:“故乡是一张小小的邮票。”其实,故乡也是一棵短小的树枝,一棵不怎么起眼的桂花树。从秋天一路走来,不同的花种,如桂花、木槿、木棉、菊花,只要早起走进公园,便能一堵秋天的芳容。即使冷风不解风情,吹到了几片落叶和芬芳,未必就能抵挡开遍迎秋的兴致。后来,我也担悸木槿被秋风扫落,遂采摘几许,和刚买来的吊兰种在一起,每天按时回来浇水、沐浴阳光,看着它们用几经平稳的身子生长秋天的姿态,心也悦然起来。只是才没几个星期,那木槿花已然枯死,买来的吊兰也枯萎地不成样子。用几十块钱花来的秋天,被我一滴一滴的清水给淹死了。
      
      温室里的秋天,多半是种不活的。而温室里的乡愁,也多半没有尽头。
      
      如今的如今,早已三次搬家。当然家乡还在同一座城市,只是迁徙了两个不同的村庄。村庄以地域相称,有封闭又排外的意味。抛却它的顽固与守旧,我还是独爱这一本厚厚的乡土诗集。故乡就是一本诗歌,每一年的成长都在根结群在电线杆和银杏树上的云雀献歌,它们的声音是它们独有的音色,它们从北国飞来,在南方过冬,想必也是常年在偏安一隅的巢穴里面聊起叽叽喳喳的北国风光。我不懂云雀与鹧鸪的声音,却也读得懂相似的乡愁。正如我再次重回故地,骑着一辆单车在曾经的弄堂,如今的宽敞到几十米的水泥地马路上停伫相望,心中的五味再一次燃烧起来。想起一首老歌在悠唱着悠长悠长的走廊,在鸣唱悠长悠长的潮湿的弄潮,想起我的童年,还在秋天的雨季里面彷徨。
      
      童年的闲暇时光,即清晰又模糊。清晰的是历历在目如同昨天的秋天未曾远去,模糊的是又一束秋风袭来,却有些读不懂它的滋味。也许,它总在愁苦。愁什么?我不知道,但能猜敲出来的时光,泛起的笑靥印出像云霞一样的绯红,把自己都醉成一个满心不得方向的迷途者,必然美好。秋风一凉,呼呼地压着插在小区植物园的瘦干的老树,它蜷曲的身子,完全直不起一张佝偻的身子,在瑟瑟秋风中茕茕倥立,露出一丝让人垂怜的姿仪。老树昏鸦,是每一段黄昏的凋敝影像,一想起秋天是这个样子,我便眉头紧锁起来。每一个少年的心中都有对风的浅尝辄止的解读,正所谓:“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年少时,我会按着词牌畏畏葸葸地填上一阕小令,尽量把辞藻填的忧愁一些,就已经被评委老师说得天花乱坠一般,仿佛修到了词人王国维的境界。回头来看,当时写就的小词完全只是用读来的一知半解来解构一场无霜的秋梦而已。在头发上长满黑发的时候,根本经不起微风的雕琢。头发宛如秋草,长出一根白发的时候,才知深沉的故乡里面倒影出的自己开始在满腹牢骚了。
      
      小区内的公寓和民房一排排鳞次梓比,有序地如同列兵一般整齐规划在一个地方。在售楼处,我更多的只窥见一张地图一样缩小的地界,在用竭诚全力的辞藻为它做十万句喋喋不休、口沫横飞的广告。现在炒房子炒的飞起,几年前更是一道发财致富的商机。然而那些一排排安置在整齐如线的小区,大多千篇一律。有自己的花草来点缀春色,却大多是被一个城市搬运到一个城市的树木挥泪史。根被连根拔起的时候,土地恸哭在余震的睡梦里,那是乌啼声传递出来的回音。只是车轮的飞驶太过促急,碾压石头过去,瞬时成了齑粉,更何况那一声叶落花开的挣揣的鸣响,以及那子规啼血的呜咽,都死在滚滚车轮的红烟下。
      
      我去小区的街道边闲逛,花自开遍的迎头,有些黯淡了些。枯枝的旁白在说明自己蜷缩的残疾,有泪不尽的委屈在等着雨水的到来。秋天的雨水很冷,冷不防会冲洗掉同样干涩的尘土。木棉树种在过道上,长势也不好,在小区后园的地方,显得惨淡而杂乱了些,除了一颗同样委顿的老迈杨梅树,就只剩一片光秃掉青草的土壤,用露出难看的胸膛来显示自己的沧桑。路,多半是走出来的,本来青色的草就不那么蓊郁,如今枯黄了颜色,被像秃发一样的一块泥土一时间长不出秀色来,估计永远长不出来了。
      
      我的童年也长不出来了,只能回忆。而老村的老房子早已崩塌,连废墟都不剩,哪里还能帮我拾遗一点残羹的碎片。
      
      阿峰是我的一个发小,有着和秋风谐音的名字,仅比我小两岁,如今也早过弱冠。他同样也是我的宗族本家,父亲和他的父亲是堂家兄弟,加上同村的街邻缘故,血缘上有着一层亲上加亲的关系。只要有秋收的时候,我们两家总是相互帮扶,又相互寄托喜悦,相互赠送米酒,相互请客吃饭,串门是常有的事情。而阿峰跟我,也和我无话不谈,无话不说,成了童年时不可多得的玩伴之一。
      
      九月的秋,染上了金色的饱满颜色,连天空都镀上了同样高贵的华丽。风嗖嗖地吹拂着土地上疯长出来的稻谷,发出脆生生碰撞的声响。稻谷的颗粒也被夕阳煮成金色,昔日葱绿的青涩早已不见,发黄的年轮一圈一圈地转动着,拍打出一滚滚游走在乡土边缘的稻浪。南国的秋,和北国一样的深色,尽管只剩了单调的色彩,却收获了多样的心情。每一个庄稼汉,就像一个博学之士,掐着时间,揣度着光阴在田间弯下身子,把背脊弯成九十度,手紧紧执着锋利的镰刀,对着晚霞,印出一光刺眼的锋芒。我的父亲、母亲,和阿峰的父母,戴上一顶草帽,肩上搭着一块早已浸湿的毛巾,在一丛被割裂的稻花面前疾步,用手臂的力量,把望去无垠的田垄割出一朵稻田怪圈。我和阿峰坐在土丘上,只是看着他们的背影,叼着一根稻秆,对着当空的温婉夕阳,痴痴地傻笑着。
      
      “阿峰,别傻看着,快来帮忙啊,把谷子帮到晒地去。”
      
      阿峰的父亲喝了阿峰一声,想必父亲也用同样匆忙的眼神瞥了我一眼。在贪玩的年纪里,我只愿意当个没有负担的顽童,对于那些体力活,能减轻一点是一点。然而阿峰还是和我一道,乖乖地吐了一下舌头,跑去田野去采集稻秆去了。
      
      稻秆上结了一绺饱满的颗粒,抱在稚嫩的手中,还有些许吃力。其实田垄与房子的距离并不远,我俩却用几十分钟的时间来回步行,每跑一步,总累得气喘吁吁,汗水直淌进胸口,都能洇出一口明显的水渍。晒谷地并不连在小屋的周遭,需要绕过房子往观音庙去。观音庙是个肃静的地方,一到秋收,却变得聒噪起来。农忙的时节,让神仙也苦愁起来。想要惩治扰乱自己清净的门客,却又苦于没有违背常理的信约,再怎么遭,观音娘娘也只得忍受秋日一到稻田间疯长的疯狂。我与阿峰行走在观音庙前,总会驻足一小段时间,因为一处躲避尘世的干净庙堂,想必能找出一丝干净的心境。另一方面想想,田地之间太过倥偬,回去又要担负气力活,还是坐在礼堂敲起木鱼为自己打上一炷香的时间才好。
      
      庙堂里面并没有什么观音的蜡像,准确的说只有一张象征在墙板上的油画罢了。人说几十年前这里本有雕像,因为扰乱清静的人太多,来这里搞地下情的恶男败女常常出没,让菩萨的心灵受到了玷污,遂搬离着这座雕像,只剩一幅孤零零的画作贴在墙上,其画作笔画圆润,笔线错落有致,倒也能看得出一点高超的痕迹来。听父亲说,这油画是疯子老丁精心雕琢的。疯子也会画画,我是第一次听到这种奇闻,阿峰也不信。
      
      庙宇的檐柱结了蜘蛛网,被风轻轻拽着,仿佛摇摇欲坠。但它终于没有随风飘零,像是牢牢地粘在上面,让有年代可考的历史写在这张破败的蛛网里面。我不去看它,以防蜘蛛的眼泪掉进眼睛里,因为听母亲说起蜘蛛是千年修行的女妖的这种骇人的传闻,让蜘蛛的眼泪沾染,几分钟就会死去。我咽了一口口水,镇定一下,向前慢慢踯躅。漫步其间,往摆放着佛龛的里堂走去,不时能听出秋风呼啸的声音,应该是墙角透风没有补上的原因,看来这庙宇的年岁,超过了父亲的年纪也说不定。倏然间,听到一声期艾的凄厉,就从里间的地方传来。阿峰跟在我的后面,以防万一,他可以第一个撒腿就跑,还是他想得周全,我因为年长,只得慢慢地揣着胆子来打一个头阵。
      
      “啊——”我居然尖叫了一声。
      
      阿峰更是吓了一跳。
      
      “你们进来做什么?”在靠近墙角的礼堂深处,一个操着浑浊口气的老男人,拿着一根笤帚,用声色俱厉的眼睛警觉地注视着我们俩。这是一个脸上有疤的男人,满脸皱皱巴巴,一说话把干瘪的嘴唇挤得如同一颗核桃,同样褶皱的还有他如同风干掉的手指。我掐着手指一算,估摸着他有七十岁了。
      
      “哦,我们来这里看看。”我对了他一眼,赶紧瞥开。
      
      “快走,快走。”这个怪老头露出不耐烦的神色,把笤帚一扫,尘土扬起,把我鼻子和嘴熏得够呛。
      
      “我们就是想看看画在正中的墙上的那幅画。”我说,阿峰还是躲在身后。
      
      “画?墙上的画?”老头嘴微微上扬,把脸上的疤挤得更加难看,如同一个象形文字一般,黏在凹陷地露出颌骨的脸上,“有什么好看的,那是陈年往事的东西,快走!”
      
      老头用命令的口吻,声音更加浑浊,像是把卡在喉咙里的痰都咳出来了。
      
      “陈年往事?那画有什么意思?”我继续说。
      
      “你烦不烦,再不走我打你了。”言讫,老头举起笤帚。我和阿峰匆忙靠过头,把灰尘避开。
      
      老头只是做了一个意欲打人的动作,但终于没有打我,只是吓唬一下而已。我紧张地露出一个畏怯的动作,想想刚才发生的可怕的事,神灵都看着。也许是我打扰了佛堂,这个老头打扫的礼堂,正是供奉着香烛与经文的地方。我退缩着,拉了拉阿峰的手,准备离开。
      
      “嘿,小子。过来!”我刚转过身,阿峰也转过身,却被那个浑浊的声音喊住。
      
      “这里有两个馒头,来到庙里,就等于化了一场缘,拿去吃吧,别过来了。”刚才还怒气咻咻的老头,手里拿着两个大如面包的馒头,居然破开一个艰涩的微笑,把一口掉了几颗牙齿的嘴巴露了出来,总之,很难看。
      
      我瞪了他一眼,有些不解,又带着畏葸。蹑脚一步就夺过了馒头,是包裹着甜糖的那种。一口咬下去,嘴角还留有甜腻腻的味道。
      
      这老头真怪,阿峰说。我刚走出庙堂,迎风就来了一层冰凉的秋气,拂过额头,打了一个寒颤。我咬了一口,牙齿印留在面粉上,没说话。
      
      秋风又凉了一个季节,躲进残破而落败的泥墙屋里面,还可以驱寒藏温,但一到外面,就只剩下赤裸裸的骨头任干枯掉温暖的寒风没有分说地吹彻。我常常在一间写字台上冥想,在一处堆放着没有整理掉的邮件信封思考,我意欲在秋天的风声里面寻找什么?寻找故乡的一抔荒土,还是化得一碗明澈的稀饭?一粥一饭,泡在水中,容易把所有的温度都稀释干净,就只剩下冷却掉的手掌,捧着搪瓷杯瞭望着那棵已经脱了书皮的樟树,被凉风一剪,簌簌地掉光头发。
      
      门前是一片狼藉的碎石,绕道前行才能瞅见一两棵乌桕树。乌桕老迈,枝干杂乱地环绕在一起,像是渴望着亲情、渴望着许久未曾相见的爱情一样拥抱着自己的身体,俯视着涸裂的树皮和皲裂的腐殖质地,只好无奈地叹息一声,自己终将老去的青春默默凋谢。树里面韫藏着一颗明月的精神,明月可以寄愁,也可以寄情,更可以寄那些流年往事里挥发掉的心结。在早已脱离了童稚年光的我来说,对于那棵葱郁或者枯萎的乌桕树,早已有些淡忘地没有理由再去思念那一点点生命的余温。明月年年月月都会存在,而树却从一座城市搬运到一座城市,有的已经死在旅途。这不禁让我类推,那熟悉的皎月,是不是也跟着我从一个城市奔跑到另一个城市了呢?
      
      几年前一个人去异地求学,和每个步入大学校园的学子一样,把希望和离别都祈祷在同一天。第一天报到的时候,我完全像一只置身人海里的孤豚,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地四处游弋。看见哪处地方有乡音传来,便喜不自禁地上前去。人说“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至少在相隔一方的茫茫世界,能听到一声熟悉的乡土之言,总好过一个人孤苦无依地踽踽独行在月下柳梢的湖畔之边,望穿秋水都望不到头的思念好得多。柯灵在《乡土情结》写到:“一个怯生生的船家女,偶尔在江上听到乡音,就不觉喜上眉梢,顾不得娇羞,和隔船的陌生男子搭讪:‘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同乡之情,最好在大学。昔年在日本求学的秋瑾,和徐锡麟相遇,志同道合,共为同盟,一句简洁的山阴吴语——侬好,胜过了含情脉脉的千言万语。后来,徐锡麟刺杀了恩铭,发动安庆起义,光复民主的佩刀下拔出的冷烈寒光,让晚清的官僚重臣为之一震。那个秋天,秋瑾被捕,写下了和自己姓氏一样的“秋风秋雨愁煞人”的绝唱,让人扼腕,也让人缅怀。身为秋瑾的同乡,再一次重回故地的时候,我还能嗅出一朵奇葩的芬芳在燃烧着愤怒,犹是那一把藏在袖管里的匕首,依然在刺着这个昏昏沉沉的秋天。
      
      这个秋天未必就永远寒冷,求学,是为了再一次获得同窗之谊,也是为了寄托远在天涯的乡愁。背着行李,拉着行箱的时候,母亲匆匆地小跑过来,塞给我一块由熟料袋包裹好的松软的物件,摸上去,还有枫叶的气味。我疑惑,问母亲:是什么?
      
      “是泥土,带上家乡的泥土,种在那边。”母亲微笑,笑容绽开在秋风里,眯出一道皱纹。
      
      我明白了,点头。母亲是祈望我成才的母亲,而我呢?也不能忘记这一抔黄土的身世,把它种在异乡的土壤里,和故乡的泥土融合在一起。故土情深,只有待到来年桃花烂漫时,才使得那一抹相思得到真真正正地安放。下雨天,绵绵秋梦,我经常探望着窗外的那块熟悉的土地,看着土地上日渐葱荣地生长。生长一棵小草,是一株幸福。我的幸福是风雨里喂养的幸福,我的幸福是真的幸福。有时,我捧着书籍从那丛石板小道经过之时,特意用手指帮那块长出青草的地方松了松土。
      
      “你为什么这样做呢?”一旁经过的同学这样问我。
      
      “因为他是我思念的根啊!”我说。
      
      根植在温暖的土壤,经秋风一呼,经春风一吹,总会生长出绮丽的名字。春天是幸福的味道,秋天是沧桑的味道。流光剪去,我的年纪跟着香草一起疯长,它从山阴被我带来,成了我日思夜想的寄托。离开校园的时候,它会望着我几年踏青留下的羁旅,默默地看着我的背影,迎风挥手。我流泪了,流泪是因为它早已在这里生根发芽,而我终于要回家,回到那一片夙夜忧叹的故乡。
      
      在学校,我第一天认识的是同乡阿文。。相识就是一种缘分,更何况同居一室。阿文只比我长一岁,总留着一头板寸,不管是夏天还是冬天。他是个严肃的人,但也会破出惊惧的微笑,他的笑容使得他黑魆魆的肤色显得更老一些,也许他生来就是注定要和土地连在一起的。
      
      “看什么呢?”晚上熄灯的时候,阿文就靠在我的床头,拿着一个手电照着一本簇新的文集翻来覆去。
      
      “哦,纳兰容若的诗集。”
      
      “你喜欢纳兰的诗?”
      
      “是啊,他的悲郁,他的秋风一样的性格。”
      
      “比方说……”我听说过这个清时的旗人词家,遂问道,“比如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是的,可是我更喜欢这一句。”阿文把一本三十二开的厚厚的泛着油墨气息的书本递过来,指着《长相思》的一页,用手指和一支水笔点着整齐有致的一句。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我轻声读了起来,怕吵到着幽深的寂静的夜晚。夜晚,已经有人酣睡。
      
      “我喜欢前面一句。”阿文转过头,用水笔划了一行。
      
      “我喜欢后面一句。”我笑着说。
      
      “风一更,雪一更?”他问。
      
      “是啊。”我有些羞怯,看着他短的不能再短的头发,继续浅笑,“来到学校,已经是秋天。这个九月对我来说,就是‘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哦,想家了吗?”
      
      “嗯,由秋风想到的。”我喃喃。
      
      秋风渐凉,真是容易触景生情。诗句外面的世界,被一场浓密斜雨笼罩着,盖在红色的屋瓦上面。寝室里面的睡眠声声,有呼噜打着转地声音响起,可见他的秋梦很真实。我蹑手蹑脚地爬下木质床,趿拉着一双拖鞋,轻轻地拉开黑色的窗帘,顺而也把透亮的窗户捎开一个小口,就这样让阒静的秋风肆意地从罅隙里面吹进来,直击我那柔润的心房。窗户外没有月亮,也就没有了静夜的思量。我只听得晚风和秋雨婆娑的拍打声,暖暖地靠在墙上,窗上还有一棵香樟树上。宿舍外面的香樟树并不是很高,树叶以暗黄色居多,也有墨绿色,但也渐进委顿。树枝瑟瑟地发抖,犹如孤立在黑夜边缘,和死亡亲临感召。时至今日我依然会把自己比喻成一棵种在城市边缘和昏鸦子规一起呜咽的老树,和凄风骤雨一起,等待着晚暝归去,黎明到来。
      
      那一天从观音庙出来,我和阿峰就去了香樟树周边听秋蝉嘶叫。老家的不远处也有一棵香樟树,一棵长了百年粗壮得需要五人合抱的迟暮老树。树干的枝条也壮如一条成年人的大腿,足见它那悠远的历史。主干分叉,一边已经被蛀掉,像一具被白蚁啃掉的肋骨,生生地腾出骇人的空间,倒是可以藏匿进一个不足一米的小孩。我和阿峰常去那里,为了一块记忆,也为了一瓢心情。我早早地扔掉馒头,希冀着用手抓住遒劲的枝桠,开始用腿依附着粗糙的树皮,往上面爬去。
      
      阿峰也爬了上去,几乎接近日昀的方向。
      
      我才八岁,有的是力气往上爬去。阿峰也往上爬,爬了三米才觉得不胜寒的惧高时时涌动在思髓里面泛滥。我开始有些害怕,神经变得紧张兮兮,连同手脚一起都显示着麻木的动作,连转个身都不那么顺利,但爬上容易,下去就是一个颇为考验胆量的难题。我和阿峰足足爬了有三米高,就用脚坐在一根粗壮的树枝上,摇摇晃荡,还不时地哆嗦,把树叶和蝉鸣都抖搂了下来。秋风很凉,坐在树上更凉。只是秋蝉不解风情,不住地吱呀疯叫,把整条河流和小溪都衬托得聒噪不堪。对于这种声音,曾经觉得是无忧的烦恼,可在让人哭泣的时候,这是令人讨厌的。
      
      阿峰开始大叫,他急切地想下去,却无法自已。我又何尝不想下去,毕竟这场错误的攀岩,让我所有的胆量都吓得魂飞破灭。
      
      阿峰的叫喊终于引来一个男人,一个刚才见过一面的在礼堂打扫灰尘的老人。他见到我脸上的恐惧,没有说两句话,就从远处的废弃屋里面找来一把破了两块阶梯的梯子。他的脚很迟缓,踏在木梯上却很有力量,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像是要把松脆的木头踩裂似的。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和秋天一样冷。我担心自己,自然也担心这个面上有疤的老人,甘愿冒着危险来帮扶我俩一把。风簌簌吹奏,把树叶扑到他的脸上,遮盖了视线,蝉噪声不绝于耳,还有树边的溪水淙淙流淌疾进的声音,向着远方归去。
      
      “下来了。”我长吁一口去。
      
      阿峰直接瘫坐到地上,显然我俩后悔得荒诞不经。想着天空的晴朗,却不见它的吊诡与寒冷。那枝干,反而让我有了一种莫名的恐惧,随着树叶飘零、涔涔落下,想到秋风一卷,落红埋入黑土的时候,就不禁想到了生死。
      
      “别爬树上去。”那老人命令我,转身拿过梯子,他的步履蹒跚,往前离去。我心有余悸,却来不及谢他,只是无端的觉得他的面孔已经不那么恐怖与诡异了,反而很是亲切。
      
      “好小子,叫你收稻子,你却来爬树了。”父亲看见坐在树下的我,火急火燎地跑了过来,手里的稻谷一扔,草香的味道散落在泥尘里,直接沁入我的鼻息。
      
      我没说话。
      
      父亲瞪了我两眼,阿峰更不敢说话。只要一说话,就知道事情后果的严重。
      
      “快说,谁出的主意爬树的。”父亲顿了顿,提了嗓子转了话音。
      
      我嗫嚅,阿峰欲说却闭口。我的心底无时不在打滚,想着刚才发生的一切还历历在目,对着并不刺眼的日光,却嗅到了日光深处的炎凉,才是我靠近秋天的一层体会。好在,风声里面还寄居着那么一点温暖,是那个打扫着蜘蛛网给我吃馒头的老人给予我的。
      
      “是疯子老丁。”我想了一下,决定撒一个谎,毕竟谁也没见过这个人物。
      
      “啪——”一个响亮的声音,让我的脸出现了目眩而火辣辣的红印,疼,巨疼。
      
      “知道刚才救你下来的人是谁吗?那就是疯子老丁。”父亲动怒,并且打了我,原因便是我的一个谎言让他过分失望。经父亲这么一说,我才知道那个躲在观音庙里独守寂寞的老人,居然是母亲嘴里常跟我将起的疯子老丁。原来的原来,那庙堂里面的观音油画,竟是出自这个面容不善的老人手里。在脱离了慈眉善目的面容里面,竟然长出这么一双惟妙惟肖的手指,递送着香客拜谒往来的希望。他,远不止我想象的那么高大的。是更为伟岸才对。
      
      是我要求爬上去的。我终于矫正了自己的错误。父亲找到我,只是因为我贪玩的个性和离开稻田太长时间让父亲发觉,我的错误直接导致了阿峰的悲剧。阿峰自跳出香樟树的阴影以来,好久都没有去树下嬉闹过。更遑论去各种树荫底下去乘凉了。
      
      疯子老丁从来都是一个人独居,他长时间打扫观音庙,一来是为了清净,二来是为了思念自己的遥远的过去。据年老的长者说过,疯子不疯,他的脑子很活络着。说他疯子,只是因为他的痴念不老,太过认真使然。老丁早在四十多年前参加过抗美援朝,加入志愿军的前夜,与自己的同龄女友分了别。他说在观音庙许一个愿,就能等着她回来,然后结婚,生子,一切都会等着圆满的到来。然而老丁没有等到那一天,他那心爱的姑娘听说他咋战场不归死去的消息,终于在一个雨夜变得疯疯癫癫。老丁并没有死去,从家乡回来,回来等到的却是一脸散乱的头发和痴痴念叨自己却认不清自己名字的傻女,在许着一个迟暮的愿望。没过几年,那女孩就在失望中死去,死去的是一脸狰狞和没有合眼的呆滞,让五十年代的老人记忆犹新。老丁的愧疚,使得他终身不娶,他甘愿藏匿在观音庙里面,孤独到老。
      
      这真是一个凄美的故事,但终于不是故事。离开故乡好多年,至今鲜有疯子老丁的消息。我想,他应该更老了吧。自拆迁队拆除了庙宇以后,他的精神的栖息地,不知去了哪里。
      
      这些年,我经历了十几年来来回回的秋风。每一年的秋风都有那么一点相似,却又有那么一点不同。相似的是年年空过的青春正在慢慢褪去,而不同的呢?可能自己都说不清楚,也许就是一层未经雕琢完毕的萧瑟的感觉罢了。老屋的记忆不再,变成了居民楼,就像搬运重组了火柴盒一样。从横向的粗边头尾,变成了纵向的关门大吉,行色匆匆和退避三舍,让心的秋天,变得寒冷异常。这秋天,索性已经过渡到了冬天。
      
      这秋天再冷,浮现起父亲那把渐渐低矮的骨头,至少还那么清晰。亲人还在这里,故乡就还有了那么一点影子。
      
      父亲年轻时是生产队的队长,只要一有帮忙修房子的活。他就第一个前去帮忙,抗铁锹,和水泥,砌砖头。只要不累出一身汗,便觉得对不起这一方水土的乡里村民。房子盖两层,之后盖了三层;碎石地铺了水泥,水泥地撒了香土。年轻的父亲,骨头硬朗,一根笔直的脊梁支撑起一片平原,乃至一座山峰。我时常觉得父亲高大,那如天空一样的海拔,让我可望而不可即,然而我却喜欢跨坐在父亲的肩上,被他高高地举起,张手就摸住了天空,也摸住了渐渐老去的童年。
      
      “小子,你比我高了。”父亲说。
      
      “哈哈,我超过你的头顶,就够到了云了。”我笑得露出两排稚嫩地没有长全的牙齿。
      
      我家一开始是两层的平房,比邻居家晚了三年才盖了三层。父亲常年在帮别人修房子,工钱就是被别人家请上一锅温热的排骨。在吃之前,母亲没少抱怨父亲。要是天天跟着别人的屋瓦跑,那干脆就入赘别家好了。母亲的话又好气又好笑,父亲是无动于衷的表情,只是夹着一块肥肉,若无其事地用嘴嚼着,还发出几声颇有嚼劲的声响。
      
      “咱穷人家的孩子,有的是力气。”父亲把一片精肉放在母亲碗里,母亲把它放进我的那口小碗。
      
      “是是是。等你老了,就帮不动了,到时谁来帮你啊。”母亲收起脸,嗔怪地说。
      
      “让我儿子来帮我。”说完父亲就撂下筷子,用手挤了挤,露出一块隆起的肌肉,这都是常年挑水泥干工地活练出来的。
      
      “儿子,我们一起掰个手腕。”父亲说话间隙,就把半只右手立在桌子上,装腔作势起来的样子,让母亲笑了一声。
      
      “比就比。”我骄傲地说。
      
      我也把我那细得如甘蔗的手臂举起,用作弊的方式跟父亲的粗壮胳膊靠在一起,只觉得一股强有力的力量在笼罩着我,任我使劲全身,也掰不过一丝半毫。显然我是没有足够力量来克服父亲的手臂的。他的右手和我的右手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手掌,才几秒钟的挣扎,我的腕臂就被按在另一侧的方向,没有了缚鸡之力,也没有了还手之力,被结结实实地安放在还不曾认输的地方。
      
      “小子,等你长大了,再来击败我吧。”父亲还是那个父亲,说起话没有给我留一点情面。
      
      我“哼”一声,算作回应。
      
      但我不曾讨厌父亲,即便他一次次地用掰手腕的方式“羞辱”我。直到某一天,他趁我我不知情的时候,拔了一株种在楼顶(那时还是二层平顶,可以晒谷种菜)的西瓜藤,让我红着眼睛瞪他许久。因为母亲曾告诉过我,等我一长大,西瓜藤就变成了西瓜树,西瓜树长出巨大的西瓜,兴许还能住人。我被这个诱人的谎言哄骗了好久,被父亲连根拔起的时候,泪水潸然,止不住地横流。我便一直躺在床上,把门关得死死的,连苍蝇的声音都钻不进来,就是为了和父亲的不理智之举作对。
      
      “傻子,西瓜藤怎么会变成树。”父亲一直这样说。
      
      我不信。
      
      “西瓜只能长在地上。”
      
      我继续抽泣。
      
      “那藤早就枯死了。”父亲说。
      
      我停止抽泣。
      
      “罢了,罢了。我们要盖三层楼,哪里还能种植物,以后给你吃鲫鱼就行。”父亲咯咯地笑着,让我也破涕为笑。
      
      没到一年,房子就变成三层,这是我期待已久的。至此,我就不曾想起西瓜藤死去离我远去的事情。
      
      后来,父亲跟同村的三个人包了一个渔场,就跟水草和清池打了交道。夏天的河水清澈清凉,是凫水的绝佳去处,可一到秋天,就变得冰冷异常,谁还去河水里面捕鱼。父亲是常去河水之边的,常在河边走,湿鞋是每天必经之事。我也常去河边,看着那水草丰盛,葳蕤奕奕的倒影,就心从眉头绽放。河水的波纹跟随着秋风扫出一丛丛漂亮的抬头纹,扩散开来,是一圈圈靓丽的圆晕。我用手拾蹠起一块细石,驽尽全身力气,往天空扔去,水面之上垂落出一道优美的弧线,醉在河面,发出清脆的声音,潜入秋天里面。秋天,梦寐在诗画一样的梦里。听水鸭到处喧嚣,挓挲着翅膀在水面嬉闹不凡的动静,就知道这是一片宁静的水乡一样的世外桃源。
      
      当然,夜里经常有偷鱼人出没,弄得我好几天都没有鱼吃。父亲答应我晚饭送我一尾鲫鱼汤,却只得在一个秋风游厉的晚上,放弃了这个许诺。
      
      晚上,刮起了秋风,自然撵来了不少雨点。黄昏过后,雨声拍打着玻璃窗,寒气逼近,逼仄的弄堂里散出让人畏惧的黑暗。湿气渐重,黑夜笼罩着一所所老房子,还有那片清澈的水域。水鸭“嘎嘎”的叫了几声,悉数被赶到巢圈里面去了。风雨之夜,只剩下寒风呼啸的冰冷。我隔着窗外,打了一个寒颤。
      
      父亲还在渔场,未归。母亲温了老酒,饭菜腾起香热的气息,正在慢慢萎缩。
      
      “妈,爸怎么还没回来。”我问母亲。
      
      母亲未说话,脸上的眉头锁着。
      
      “嘭——”门打开,只见父亲的头上全是水,根本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河水。他的衣服上都是湿漉漉的,没有一处干燥。只是他的手里却有一只破损的渔网,里面正扑腾着两条正在挣扎着的鱼儿。
      
      “好家伙,今天又有人偷鱼。”父亲趿着一双拖鞋,愤愤地说,“渔网又被割开了。”
      
      “唉,那就别去跟他们争吵了,能回来就好。”母亲赶忙帮父亲脱外套,水滴不停地往四处滴落,弄得满屋子都是。
      
      “这两条鱼是……”母亲看了看渔网,问。
      
      “哦,我答应过儿子,弄几条鲫鱼回来。”父亲浅笑了一下,打了个喷嚏。
      
      那一天,父亲淋着一场大雨,从水里捞了几条正从渔网中逃脱的鲫鱼回来。渔网常年被偷窃者割破,已经出现了一个很大的洞口,这让父亲和几个合伙的渔友颇为愤怒。但小偷始终没有找到,父亲只得在水中用自己的身体,履行着一场迟到的诺言。
      
      当晚,雨夜,雨一直没停。我没心没肺地喝着鲫鱼汤,都没给父亲喝上一口。没几天,父亲就感冒了,而且躺了三天才见好。本来让我没有烦恼的日子里,却亲见了父亲亲手为我编织的诺言而奋斗着,让我愧怍不已。其实,我本想为父亲做什么?但用来买药的钱,却被我拿着去买两串糖葫芦了,这让母亲大为光火。本欲骂我的口,终于没有和盘托出。母亲从来舍不得打我,但心疼父亲,她也会这么做。
      
      “爸,这串糖葫芦给你。”我把买来的糖葫芦递到父亲手里,他的手很宽厚,但感冒的时候,居然拿都拿不稳。我手一摸,烫的离谱。
      
      至此,我的心才冷却下来。母亲那一夜愤怒的有理,我太年幼,连买个药片都卖不好,将来怎么帮助父亲。这是母亲的话,母亲发火起来,从来让我记忆犹新。秋风一走,我就祈望着晴天快点到来。晴天,就是最温暖的季节。晴朗的天气里,即便有悲风,却还有一层温暖存在。温暖可以融化坚冰,不是吗?
      
      秋天天热,那是秋老虎的时候。等它一过,秋风秋雨纷至沓来。河水和雨季通常泛滥忧愁,我长大后,也经常品尝这样的滋味。在年前,我买了一件毛衣送给了母亲,因为母亲从来不舍得为自己买衣服,穿得旧了继续穿,直至穿出了破丝线和几根鹅毛。而父亲呢?我特意从网上选了一件米黄色的西装,颜色比较鲜亮,可以出落得年轻一些。父亲当时还开玩笑,说那是给我自己买的。我当然否定,这是父亲的尺码?怎么会是我的?父亲笑着很开朗,但其实,父亲早就矮我一头,所谓的尺码,只是比我矮小,比我胖的那样子罢了。我每每想到此,觉得那晚秋风来得太急,都没来的及看清父母的面容,就已经让他们本来硬朗的身骨老去。父亲曾让我高不可攀,我需要跳起来才摸到他的鼻子,如今我不站直,他都矮了我半个头。时光凋敝了秋天,我还想去稻花香里看看,看那抔黄土下的九十度弯下如镰刀的影子。
      
      如今的秋风,再次扑面而来。我把窗户关紧,免得被它划伤。
      
      一九八二年,我的兄长先一步从母亲的胎盘里面挣脱出来,成为四口之家的一份子。然而兄长是不幸的,从小因为肌肉萎缩让她饱尝了人间痛苦。很多人说,从人间走一遭,为的就是享受幸福。托尔斯泰也说:“幸福是一张预言,而不幸却是一个故事。”每个人的家庭有各种不同的不幸,从我出生之日算起,兄长那蜷缩着的身体就已经默默躺在床上十年。十年的时光,不能自己进食吃饭,不能自己小解排泄。母亲担负了这场无声的辛劳,每天从厂里回来,第一件事情,就是奔跑着帮兄长照顾起居。兄长患了肌肉萎缩,但好在有一个健全的意识。在一张瘦的露出肋骨的畸形身体上,有一张秀气而白净的脸庞,水灵的眼睛望着母亲,看一眼,就会噙出一滴清泪。
      
      兄长的眼睛是清澈的,如未被污染的池水一般,能看出这个世间的冷暖。
      
      “要我说,你的大儿先天残疾,其实早点离世也是帮你们解决痛苦。”邻居总来这样好心对母亲说。
      
      “滚!”母亲没看她,走掉。
      
      我也一样,那日也是秋天,凉气依旧。但温暖在眼睛里面打转,谁也刮不走。
      
      二零零三十腊月的一个晚上,哀嚎声挂满寒冬的房间。这不禁让我想起《寒风吹彻》里至寒的一段:“我知道这一时刻之外,我其余的岁月,我的亲人们的岁月,远在屋外的大雪中,被寒风吹彻。”看着病房里一动不动的尸体,母亲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当着我和父亲的面,寂苦,抽泣。
      
      无声无息,冷冷的静,给了哭的喑哑。我木然,一个生命的远去,居然是那么真实。想到杨绛的《我们仨》里面的一句:“我们三个从此失散了”,就不觉心头一念,泪水止不住往眼眶外面流淌。泪水沾湿了衣襟,泪水是热的,风是冷的。人情是热的,人间是冷的。
      
      “你哥哥,来人世一遭,从来没过过好日子。”母亲从今天还说起过这句话,已是斑白头发。年近花甲的母亲,早已吃素,对着一阕秋风,无不感伤。
      
      我的亲人,是我人世相识的挚爱。我们一起走进一所房子,却总有一天要走散。这就像一块积木,搭好了最完美的形状,却在一瞬间,就被拆毁殆尽。一场毁灭,来得太匆匆;一次营建,却等了好几年。我的春天,要等着秋天远去,秋天以后,还需要等过一个漫长的冬。
      
      冬天一到,人就不免再加上几件寒衣,把身子捂得严严实实的。然后,我还要加上一件手套,一块围巾,臃肿得不能再臃肿。稍微敞开一点,都能听到骨头凌冽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挣揣。躲避冬天,就像是一场逃难。我喜欢依偎在房子里面,被空调百无聊赖地吹着。温暖是人工机器制造的温暖,并没有让我热忱多少。想必到此,我更想念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米饭和鲫鱼汤来得更为彻底。热菜,每天都能从家里吃到。然出门在外,将就着用一块面包和一包饼干也是常有的事。这样的话,肚子不仅没吃饱,温暖更是没有填上。
      
      去年在杭州打工,母亲特意给我寄来一件毛衣。毛衣是一绺绺规格有致的丝线纹路,却又不同于机器制造那么细腻流深。我想,那是母亲亲手织的。母亲好久没有织毛衣了,穿在身上,肯定温暖。
      
      我用那件毛衣,度过了在杭州的那夜寒冬。
      
      回想起十几年前,我常去阿峰家蹭饭的时光。阿峰和我是宗亲的原因,所以串门是常有的事。我喊峰的母亲为阿婶,他喊我的母亲为三妈。往来之间,必然会送上一盘亲手包好的饺子。饺子在北国是被当做主食的饭菜,在南方就随意了些,通常只是作为点心或者餐补的作用,用来当主食是极少的。但有了饺子,肚子就不会被闲置了。待到出锅时,一股热气扑到眼睛里,都能挤出几颗雾珠。我和阿峰总是抢先着往碗里夹饺子吃,倏然间,留给阿婶的只有一碗已经冷却的汤了。
      
      “雷子,慢点吃。”阿婶见我狼吞虎咽,忙给我盛另一碗。
      
      “够了,够了。”我嘴上这么说,手还是把碗递了过去,“谢谢阿婶。”
      
      “妈,也给我盛一碗。”阿峰见我盛了一碗,就迅速地把碗里的最后两只饺子扒到嘴里,连肉沫和白菜都还粘在嘴角上。
      
      “好好好,吃饱才好。”阿婶笑着,拿着两碗饺子就出来,最后索性把锅碗也搬了出来。
      
      为了答谢阿峰,母亲特意包了几个粽子让我送过去。母亲会裹粽子,却不擅长包饺子。粽子用糯米浸湿,待到浸胀以后,能闻出一出幽幽的米香味,像是老酒的味道。用酱油洒上一点,显得黑黄一些。母亲手巧,但裹得也不快,时常要花上几个小时。我帮母亲一起把腌好的猪肉切好,亲手把它们放在碗里,放在糯米里,放在这飘香的气息里。母亲的手上长年做工,已接了厚厚的老茧,甚至因为没戴手套,在这个寒冬的吹彻下,生出了几颗溃烂的冻疮。母亲不在意这些,只在意这个冬天我能够不被寒冷遗弃。温暖不是什么奢侈品,就像吃一口思念已久的饺子一样,咬上一口,浓郁的豉汁从嘴里流出,还止不住用舌头去舔一下,甚至用一双小手蘸了豉汁,往嘴里吮吸一口。
      
      “雷子,粽子是你包的吗?”阿峰叫我出去玩的时候,特意提了这句话。
      
      “我妈裹的。”我微笑。
      
      “哦,粽子里包着腌肉,还有菠萝,还有苹果。”阿峰掰着手指在数。
      
      “哈哈,那些是我放进去的。”因为那天,我吃到的几个饺子,分明是苹果馅的,想必肯定是阿峰的主意。
      
      “嗯嗯,很好吃哦。”阿峰点头。
      
      “是啊,那以后常去吃。我要裹一个樱桃馅的。”我说。
      
      “那我包一个葡萄馅的饺子,哈哈。”阿峰也笑了。
      
      想到这几天,见到阿峰时的情景。他长高了一些,原来只记得他远比我矮一个头,如今说话居然也是一声粗犷。我呢?应该还是老样子,故乡的记忆,在时值秋天的眼睛里面,看见的依然是童年时候的模样。我拍了拍阿峰的肩膀,他的肩膀很厚实,也很有力道。见到他一面,实属难得,因为已经十年没有相见。十年以后,容貌变迁,声线变异,但曾经的情谊还没有更改。
      
      “雷子,去吃晚饭吧,一起。”阿峰叫我,他还是叫我“雷子”。
      
      “好,一起。”我笑着,对着那晚的秋风,卷起我的头发。
      
      其实,我又何曾只相见阿峰一个故知。大学里的短发阿文,那个欢喜读纳兰容若的《长相思》的男孩,如今还是一脸黝黑,比以前更加的黑色,像是长年被曝晒的虎鲸一般。他说,三年以前,他去了工地做施工,已经小有成就了。
      
      我自当恭喜他,见一面自然更好。一年前的秋天,我见到他一面,他已经剪去了所有的短发,只留下一个干净的光头,在温热的阳光下荧荧闪闪。他与我相见,相逢,相识,也是在一个秋天。而今天这个秋天,远没有结束,就像我跟他一样。
      
      “阿文,还记得吗。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我说,和他一起碰杯。
      
      “记得,记得。”阿文终于笑出一道褶子,“不过,我现在正在看《且听风吟》了。”
      
      “且听风吟?”
      
      “村上春树的小说。向你一样,开始学着听秋风秋雨的声音。”阿文大口一喝,没有醉。他的酒量见长,几年下来,他早已克服了酒量不行的尴尬。
      
      然而,我还是不喜欢喝酒。喝酒容易把忧愁也灌醉了。
      
      《且听风吟》,那一定是一本好书。听风的声音,在这座秋天的故园里面。我曾经骑着单车往故乡奔去,看见的只是没有废墟的汽车城。记忆中的乡村,没有了老房子,没有了观音庙,也没有香樟树,只剩下秋天。这个秋天,不是我熟悉的秋天。
      
      我只好回到家。回家的时候,父亲正准备吃饭,吃饭前,他张开手臂拉着一把我之前买来的拉力器。他笑着嘲弄自己,再不锻炼,肚子鼓鼓的,太像老头了。父亲从来不服老,他也想象着自己年轻时的影子,在生长晚秋,生长着春天未曾远去的故乡,在守望着自己的青春。
      
      “快吃饭吧。”母亲呼我,也叫父亲。
      
      “我吃过了。“我说,“外面”。
      
      “那就再吃一次吧。”母亲微笑,拿出一口小碗,往电饭煲里面帮我添饭。
      
      我勉为其难,只好再吃一次。
      
      父亲的头发上有了几根爆发,而母亲是一堆白发。两人都年近花甲,却有着不一样的心情。母亲经历了太多的伤感,已经对这个秋天无畏。而父亲怀念年轻时的秋天,自然想拼命地用减肥的方式回到过去。想到这里,我夹了两块瘦肉,一块给了父亲,一块给了母亲。
      
      “儿子,掰手腕呗。”父亲吃着,撂下了筷子。这让我想起十几年前的约定。我还记得,只要战胜了父亲,我就可以独当一面,独挡这面秋风,照顾自己的父亲和母亲,给秋天送去温暖。
      
      父亲把饭菜搬到一侧,给两只手臂腾出了一个位置。我也一样,摆了摆手,算是活动了一下胫骨。父亲的手臂依然粗壮,却有不少是肥肉。这让我不禁担心起自己来,我还会再次战胜我的那个父亲吗。
      
      两只右手的手掌靠在一起,温度贴着温度。老茧对着少茧,皱纹对着细纹。我靠住桌子,随着父亲一声“开始”,便开始蓄势待发。父亲用手往里偏侧,脸居然泛红,脸颊上还有汗水流出。我并没有很好的感觉,只觉得父亲的手指依然粗壮有力,像一堵巨大的山峰压住我的经脉,迟迟动弹不得。待我呼出一口气的时候,正好不偏不倚地续上一股力气。父亲的手被我往自己的的方向按去,时间越久,父亲的脸越涨得通红。两只手臂正像两只猛虎,占据着山头,狠狠地咬住对方的脖子不放,我蓄上最后一股力气,用放任全身的血液,把父亲的手指压得只剩一厘米的空隙。
      
      “啪——”父亲的手反面朝上,我的手掌下面是他的手掌。
      
      “小子,你赢了我一回了。”父亲有些气喘,我也累得脸皮涨红。显然,我已经没有力气再为之一搏了。
      
      “好了,好了。都吃饭吧。“母亲笑了,看着我俩笑着,”饭菜凉了,我帮你们再去添一碗。“
      
      我看着自己的 手掌,满血通红。但终于赢了父亲一次。是我年轻了秋天,还是父亲老了呢?也许,父亲根本没有老去吧,只是我正在交换着秋天的骨头。
      
      夜晚,漆黑,苍凉。我把窗户稍微敞开一点,风声呼啸,从一道罅隙里面,就吹进来一股凌冽的冰冷。我问秋风,你都一把老骨头了,还在输送着如此漫长的寒夜,我却早已把内心捂暖了。
      
      秋还是那个秋,天凉好个秋。这把骨头,正年轻呢。我如同火光一样,燃烧着这堆骨头,照亮了这片干净的星宇。
      
      我挤出一个比秋天更灿烂的笑容。

          ——201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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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美的散文,厚重的意蕴,秋风秋雨中的往事回忆,灵动的思绪中有着浓浓的乡愁,寒冷的秋风中让人感动的是亲人的温暖。
    欣赏佳作,感谢发文分享,推荐阅读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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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好老师!拜读佳作!欣赏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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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7-29 08:2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思绪悠悠,,浓浓乡愁.风之骨之韵,知否?意味深沉之语,挤出一个灿烂的秋.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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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读佳作,优美厚重的散文,建议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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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7-29 17: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
    【编者按】优美的散文,厚重的意蕴,秋风秋雨中的往事回忆,灵动的思绪中有着浓浓的乡愁,寒冷的秋风中让人感动的是亲人的温暖。用优美的文笔,灵性的笔调,由秋风所想,由一首《风居住的街道》引出的乡愁。故乡的影子,被拆迁的老房子,还有那些掩藏在滚滚红尘里面的乡愁,在一片废墟里面,像碎片一样,被寻梦人有心拾蹠。风雨路上最亲是家人,家永远是挥之不去的乡愁,无论我们走了多久,走出多远,家永远是我们幸福的港湾。文章构思很好,语言优美,意蕴厚重,作者处处融情于景,深深的表达了对家乡的思念,对残损的老家的缅怀,对家乡人的回忆。作者借助秋成为一种表达情思的寄托,在对其进行描写过程中,作者自然融入了自己对故乡的深情。感谢发文分享,推荐阅读共赏!(编辑:秋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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