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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哥只是个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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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9 07:4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黑龙江鹤岗
本帖最后由 天龙 于 2019-12-19 10:02 编辑

  我是哥么?应该算是吧,接近半百的人了,可以做很多人的哥了,就暂且把自己当做哥吧。事实上,真的有很多人称呼我为哥了,有身边熟识的,也有网络中未曾谋面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份也在不断地改变,由弟弟变为哥哥是人生阶段发展变化的必然规律,是理所当然的事。

  身边熟识的、年龄小的人称自己为哥哥,这没有什么惊奇的,是尊敬人的表现。而网络上一些只是用文字交流的文友也称呼自己为哥,这就让我很难以接受,是尊敬、是迷恋?其实哥只是个传说。

  自从走进网络以后,时常在文学网站发表一些自己的文学作品,后来开通了自己的博客,把自己的作品都贴在了博客上,后来每完成一篇作品都陆续地放进博客中。如今信息时代的大千世界供人们茶余饭后消遣的事情或活动很多,读书看报是爱好,吟诗作画是爱好,采风摄影是爱好,喝酒打牌也是爱好。而我的业余爱好则是用文字记录人生,把经历与情感融入字里行间。写出的文章不论质量如何,只要自己认为满意,都贴在自己的博客上,博客这个网络空间就成了存放自己创作成果的一个平台。有了自己的博客,自然要加入一些文学圈子,就会结识一批有着共同爱好的博友。在不时的拜望博友,品味博友留在博客中文字味道的同时,也有一些博友跟进我的博客品评我凝聚在文字里的思想,自然也会给予一番品评留下一些评价。当然,写在我博客里的评论文字有赞赏也有指点的不足,这些褒贬不一的中恳评价既给了我很多鼓励,也让我看到了自己组合的文字中存在的不足,对自我改进和提高有了很大帮助。其中有一位自称喜欢我文字风格的博友在博客里找到了我的QQ号,加为好友后就以老师相称,说读了我的文章后感觉非常喜欢,想跟我学习写作。从未做过老师的我对这个称谓很难接受,建议对方不要这样称呼,还是直呼网名便于两人间的直言相对,更便于相互之间的交流。一是自己从没登过讲台当过老师,对这样的称呼实在是脸红;二是自己的文章多是自娱自乐自我欣赏的东西,没有丝毫哗众取宠的炒作之意。三是文字水平有限,没经历过专门培训,没受过名家指点,所谓的文学作品是经不起推敲的很幼稚的东西,逻辑性及文学性在层次与高度上与真正的名家的作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自己的文章只是平常又平淡的情感展示或经历记录而已。然而,却有人说已经把我的昵称改为了“老师”两字,我说这样做非常的不妥,还是改回我原来的网名吧。对方回答说,虽然你不让称呼老师,但你在我心中已经占据了老师的位置了,如果您坚持不让称呼老师,我就称呼你哥哥吧,从年龄上论,你也应该是哥哥。这怎么可以呢,我们只是网络上的文友而已,你写你的文章,我经营我的博客;你读我的文章,我也在品读别人的文章中汲取新知识,我们是互相学习、互相提高,而不要把我看成是作家,我的每篇文章也都是经过无数次的修改,直到自己满意后才贴到博客上的。文章好不好,关键在思想,这话没错。但文章是改出来的,这话说的更有道理。只有一遍遍的修改,才能改出文字的通顺,才能改出段落的清晰,才能改出文章的精炼,才能改出主题的突出。只要热爱文字,只要研究文字,只要持之以恒的组合文字,就一定会写出引人注目的好文章。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

  此后一段时间,只要我登录QQ,这位文友就在第一时间与我打招呼,哥哥两个字就会跳到对话框里,看着文友这么热情,我总会感觉脸红。哥只是个传说而已,哥又能为你做什么呢,真是一个专注多情的人。

  前些年出书热的时候,我整理出部分散文作品出版了一本散文集。自己出书的事写在了博客里,便有文友留言要我的签名文集,并留下了邮寄地址,还说把书款打进我的支付宝里,一时间弄得我啼笑皆非。既然博友这么诚心,我也不能置之不理而伤了别人的心,不管是耍大刀还是弄斧子,只好乖乖地按着地址把自己的书寄过去了。何必这样迷恋哥呢?哥只是传说而已。

  出书的事在单位也算是一件不大不小的新闻,熟识的同事直截了当的向我索要一本回去品评。还有一些不是很熟识的人,想看我的书又不好意思开口。基层单位有一名同事,工作上时常接触,他听说我出了书,带着钱找到我要买一本。我说,我出书不是为了卖钱的,纯属凑热闹玩玩而已,能看我的书,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能收你的钱呢。一名车间工人问我,你的书在哪家书店能买到。我说,我的书登不了大雅之堂,只能送给朋友留做个纪念。他说,难怪跑了几家书店也没找到。哎,都是自己的虚荣心惹的祸,让这位工人兄弟白白的跑了这么多冤枉路,我当即送给了他一本作品集。

  闲来无事的时候,偶尔与文友或新闻单位的编辑们小聚,闲聊中大家互相调侃,一位很熟识的编辑对我说,有很多人喜爱读我的文章,说我有了一定的读者群,他们聊天时偶尔会聊到我,有人说喜欢读我的文章,有人说收集了一些我的文章。文友笑我有了追捧的粉丝。听了这话,真的让我无地自容了。说起粉丝,那是明星大腕们的专利,喜欢他们唱的歌,喜欢他们演的戏等,痴迷的程度甚至到了卖了家产也要和明星见上一面的程度,也有被自己喜欢的明星的车溅了一身泥点都不舍得洗擦的程度,这样的人才算做是粉丝。

  爱好文字的人大多离不开网络。时常行走于网络之中,自然会在自己经常光顾的文学网站留下一些痕迹,也会被一些有心之人抓住尾巴,山东济宁的一名文友出了一本文集,不知怎么找到我的地址,把自己的文集邮到我的手中;本市的一些文学爱好者竟然把电话打到了我的手机里,谈论我的作品,畅谈自己对文学的爱好;我的散文作品在国家级的征文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文友把祝贺的话语留在了我的博客里……当然,一些在风景名胜之地举办笔会的邀请涵,一些征文的通知,一些民间的文学组织邀请加入的登记表会不时的飞到手中……而我只是写了几篇文章,有了自己的博客,获得了几个奖项,出了一本自己早些年的散文作品集而已,这些是许多人稍加努力都能做到的事,不值得有惊奇之举。呵呵,不要迷恋哥,其实哥只是个传说!
(早年的一篇文章,今天看着很是幼稚,却也都是文字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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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9 16: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不记得这是哪一年的流行语了,“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老师的文章全是肺腑之言,句句体现了作者的谦虚心态!说实话,我也喜欢读老师的文章,也有点迷恋哥了!
今天荷塘正式搬家了,很开心拥有一个温馨的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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