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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恶小而为之
三国时,蜀主刘备曾教诲其子刘禅“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此语成了千古名言。其含义料想人人都明白,但是,做起来却不一定全然如是。 大贾子在公司工作时,有一段时间分管着后勤工作,自然后勤人员花公款买东西报销时需经过他审核、签字。 有一次,食堂管理员拿着一沓子发票找大贾子审核。他一张、一张看着,其中除了购买粮油、肉蛋、蔬菜、副食,以及与食堂相关的其他东西以外,还有几张票是购买无关的物品,他将这几张票抽出来,细看了看,全是电工工具的发票,有电笔、有螺丝刀、还有万用表。 “你们食堂买这些电工工具干什么?”大贾子不解地问。 “这个、这个,为了维修方便。”食堂管理员有些闪烁其词地回答。显然他说的不是心里话,大贾子已经感觉出来了。 “食堂维修电器,你自己又干不了,得叫电工,难道他们连工具都没有吗?”大贾子又问道。 “说实话吧,这就是电工买的,想从我这儿走账。”食堂管理员这次没有说谎。 “那就更不对路了,电工的工具都是从工具室领取或借用的,他为什么要自己买,还要从食堂走账?!”大贾子没有让步,继续问道。 “嗨嗨!你就抬抬手让过去吧。”这次,食堂管理员开始央告大贾子了,显然他自己心里也清楚,这几张票不合规矩。 “是不是你找电工维修时,他提的条件?”大贾子又进一步问道。 “唉!”食堂管理员叹了口气,不好意思地笑了,虽然他没有肯定地做出回答,但是事情已经是秃头上的虱子啦。 “不管你们私下是怎么合计的,这几张票我不给你签字。”大贾子斩钉截铁地说。 后来,大贾子听说,那几张票果然没有给报销,那位电工想假公济私,没有弄成。 虽然这几张票合共也就几十块钱,但是这种作为算是“小恶”,是不可为的。一旦养成了习惯,事后就可能演变为“大恶”。 试想那些古今中外落马的官吏,其贪污受贿的程度或大或小,受刑亦有重有轻。估计他们在一点上肯定全都一样,即:其第一笔不义之财不会太大,一来二去往后贪欲便越来越强,才终于引得东窗事发,受到了应有的惩处,而自食其果。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他们若早些念念刘备的语录,并且按照刘先主的教诲去做,不就没事儿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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