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轮回的精灵 于 2018-11-30 15:14 编辑
夹缝中的业主委员会如何为业主服务?
晚上,照例坐在电脑前,突然,电视机前的俺家先生大呼:快来看,咱们小区上电视了!我一看,原来,又是关于物业与业主委员会的事儿,这摊子事儿,最近,在咱们这,炒得可厉害了。虽然《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自2010年7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对物管和业主、业委会之间的权责都作了相关规定。但从实施效果上来看,代表业主利益的业委会,依然吃力不讨好,陷入物管与业主的夹缝之中。
电视中,物业指责业主没交物业管理费,而业主说,这物业没同业主们签管理协议,属“非法服务”(这句俺看着晕),物业负责人说,他们虽然没有续签物业管理协议,但一直沿续着过去的服务,就象是法律上所说的“事实婚姻”,各执一词。而业主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毫无建树,既没有找新的物业来接管小区的管理,又没有同老的物业续签合约,夹在业主与物业之间,镜头中的业主委员会的主任非常无奈。
事实上,当年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时,确实整得轰轰烈烈的,那些候选人,一个一个的都很积极,指出了物业违规收费与违规出租小区公用设施的种种违规行为,并措词严厉地要求物业修正并说如果物业不修正的话,强烈要求换过物业公司,但,自从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没过一个月,一切全归于平静,据传,在开发商的恐吓下,没有其他的物业公司敢来咱这小区接管小区的物业服务,而物业和开发商对业主委员会的成员进行分化腐蚀,个个击破,拿了好处的委员们,也全都不做声了,一切,归于平静,这就是咱这物业公司虽然没有同咱小区续约却仍然管理小区的现状。
从大多数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的情形来看,很少有业主委员会真正地起到为小区居民服务与维护小区住户利益的,这其中的根源,大概应该是在制度上还有在监督上无法得到保证的吧。
试想,业主委员会中被业主选出来的人,大多是工作轻闲甚至是退休在家的职工,本身,要不就是因为要工作无法投入更多的时间在其中,要不,就是因为本身的文化素质无法理解相关的法律条文来维护业主们的利益,再者,大家全是业余为住户服务,没有工资报酬,也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谁有义务长期地承担为大家服务的繁重的事务性的工作呢?更何况,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根本就没有人对其进行监督,那,一些委员会的成员因为自已的私利被物业收买而为物业说话,这事儿发生,根本就不奇怪!
业委会为业主们维权最终成空,业主与物业的矛盾继续存在,这其中,作为业主们,必定会将过去对物业与开发商的怨气发在业委会委员们身上,这样,物业当业委会为眼中钉,或拉拢或排挤,业主们当业委会成员不作为,或挖苦或眼红,这种情形下,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物业管理条例上的权与责只是一纸空文。
那么,夹缝中的业主委员会如何行使自己的职责,为业主服务呢? 精灵认为,业主委员会本身由于是业主们自发组织的,没有报酬,缺乏组织章程,没有监督,没有相关法律,财务,审计知识,很难做好服务的,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得确认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问题,业委会成员除了需要得到业主们认可之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素质与知识储备,还需要具备相当的奉献精神;其二,须解决经费问题。可将小区对外出租的广告位收入、平时商业用途的户外场地的出租费用及一些不归属物业收取的零散收入归入业主委员会作为会务费;第三再解决组织问题,责任到人,给予业主委员会适当的薪酬;同时,也组织相关有财务经验的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审核,做到收支的公开透明;第四,对物业的管理以及财务进行有效监督。平时业主委员会要收集业主们的建议及投诉并及时反馈至物业,定期请专业的审计人员对物业财务进行审计,让物业费账目公开,使业主们知道自己交的物业费到底是怎么用的、用在哪儿了。如此,情形会不会好些呢?
电视中,听到女主播的最后一句话,是奉劝业主们在没有新的物业进驻的情形下该交费的还是要交费。精灵一声长叹!一切,按部就班吧!所有的故事与争执在新闻播报结束后全都回归原点,只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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