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塘中水仙 于 2019-5-10 21:04 编辑
【编者按】在作者这一连串的几篇文字当中,个人以为这一篇算得上是一篇较完整的小说。从环境的描写,到心理的刻画,以及整个来自现实生活的完整而自得其乐的文字,令人感到生活的美好可爱。语言流畅,具有散文化或者随笔倾向,读来感到真实可信,充满正能量,同时令人具有阅读的快感。值得学习与借鉴,并深深感悟。(编辑:塘中水仙)
大美肉猪头
长江路商联超市门旁有条小水泥路名曰左庄路,路旁门市也有几家。一到晚上卖包子、卖汉堡、卖烧烤、卖冷菜的门市,便迎来了一天当中客流量的高峰。那时小路上人头攒动、熙熙嚷嚷,满是人间烟火气。就在这条小路的深处,有一家小门市是卖猪头肉的。它只有几个平方里面一桌一椅,墙角站着一把大伞,还有一个小小的猪头肉摊子。一位四十多岁的大姐站在摊位旁边经营,笑语盈盈满面的春风。摊子是搭在一辆三轮车上,一个玻璃框罩里放着猪头肉、猪尾巴、猪耳朵、花生米、圆干。就是这样的小小摊位,我每次去都见她在手不停挥地忙着。嘿嘿!你别看我小,也学牡丹开啊!
今天晚上我看到灶台上还有些豆角,便打算猪头肉烧豆角浑它个肚儿饱。于是我从车库里推出电瓶车冲出地下车库,直往左庄路去。秋日傍晚的长江路上人车如流、汹涌澎湃,过马路时我觉得有点儿不合拍啊!咱就像在那车、人流当中逆行,成了一股逆流。可是为了我那心爱的猪头肉,为了今晚能享用到那份美味,我就得亲自出马一个顶两!我虽然是个好读书码文的主,可咱也食人间烟火。
到了那儿我看到一位顾客正在推位前等候,那位大姐正在忙呢!她左手按着一块猪头肉,右手中一把菜刀上下飞舞剁瓜切菜。大有“武功再高,也怕我菜刀”的范儿,演绎着“我不在江湖,江湖中有我的传说”的传奇。随着刀光闪闪、伴着刀声霍霍,肉块就成了肉片。那肉片厚薄均匀有度,冷拌和烧煮肯定都能轻易入味。这样的肉片凉拌后入口香浓味美,让人口齿留香、三日不忘;这样的肉片和蔬菜烧煮后口感更是酥滑爽口、肥而不腻,让人久吃不厌、越吃越爱。
见我来了她热情地招呼:“嘿!您来啊!今晚上是要瘦些的?还是要肥瘦都有的?”
我说是要烧豆角。她说:“烧豆角就要肥瘦都有的,我给你切一块猪嘴唇吧!”
我说:“人少就两个人,给我切十块钱的。”
她便从玻璃柜台里拿出一块猪嘴唇切下了一块,再三下五除二切成了肉片打包称重。我付钱后拎肉走人时,她还不忘叮嘱我说:“你先把豆角在油里炒一下,放上水烧开后再放肉翻一下就行啦!肉不能烧时间长,否则盐味入肉就改味啦!”
这我知道哪需要她说?那么多年来我最爱的一口就是猪头肉了,怎么样摆弄我都知道。过去我丈人家开饭店,我还曾动手整过生猪头呢!我还知道淮海菜场的熟猪头肉批发仅十几元,卤菜摊上都买二十好几。光会收拾还不行,还得爱吃。夏天我爱吃凉拌猪头肉,冬天里我最爱它和黄芽菜烧煮。尤其是冬天里香喷喷的猪头肉黄芽菜盛在海碗里往桌上一端,热气腾腾中香味缭绕。咱叉上一筷子入口,又叉上一筷子入口,一口一口再一口很难舍,就像喉咙里有一只迫不及待的小手再不停地攫取,再喝上两杯小酒。那个感觉真得很美,毫不夸张地讲真是大美。
猪头肉呀猪头肉!真乃大美猪头肉啊!肉还没吃上口,在路上咱心里就作如此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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