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黄皮人 于 2023-11-25 05:26 编辑
【编者按】精细解读且颇具指导性的一篇。高度概括的三点,均见深厚功底。推精共赏!(墨海醉筆)
作为散文版块的首版,自然十分关注版块的动态,朱国平老师的散文《陪父亲过夜》发表于本月13日,至今点击率12193次,回帖数61幅。文章虽然记录的是自己的生活,但却是写给别人看的,都希望看的人越多越好。 我还记得当时我看完这篇文章后,感觉眼前一亮,于是,没加思索,没费一点功夫,就写了编按。没曾想到,当日晚,李靓才老总在回复贴留墨:汉成兄的编者按字字珠玑,只言片语,一鳞半爪,就入木三分。这既是对我的肯定,更是对朱国平的赞赏,于是,我与朱国平第二日在微信里互动,调侃我俩都是精品,相互沾光。 回过头来仔细赏析这篇文章,感觉有如下3个特点。
一、自然、朴实,充满乡土气息。 文章开头,“五月一日下午,去广兴康寿颐养中心采访黄焕章,顺便回了一趟老家,陪老父亲过了一夜。”看似平实的一句话,却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五一劳动节没有休息,仍然在忙于工作;二是连节日期间都没有回家看望老人,更别谈日常,此次也是“顺便”回家。 朱国平的每一篇文章几乎都显露着家乡的痕迹,无论写人还是写物,充满了对家乡的热爱。如同他的写作风格一样,自然,质朴,像一股缓缓流动的故乡小溪,滋润着屋后的“修竹”和地里的“折耳根”。 回到家,父亲一个人正坐在那里看书,村里还有许多与父亲一样的孤独留守老人。作者特别强调:父亲本应可以去城里,与儿女们一道生活,享受天伦之乐。然而,因为离不开生他养他的土地,而甘愿留守家乡。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也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这段看似简单的交待却表达了作者对家乡的热爱,也从侧面让我们了解到,对家乡的热爱源于父辈们的影响。 接下来,作者记述了两件事,一件是与父亲到地里去看自家栽种的蔬菜,因天旱无雨,年妨很差,作者劝父亲不要太辛苦了,种点菜够吃就行。父亲却说:“老大呀,土地丢不得呀!”一句多么质朴的语言,却表达了一个大道理,命根子不能丢! 另一件是饭后上山溜达,这是城里人的消遣,作为长期在农村长大的父亲,自然不愿陪同儿子一道前往。然而,作为儿子,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唉叹:我有些失望。终了,还在埋怨:父亲在我面前向来少言寡语,我与父亲之间缺少感情交流,我一直引以为憾。 在这里,不难看出,有的不理解是代沟,而有些不理解是生存环境。倘若让作者每天参加繁重的农田劳作,他还有雅趣和体力去爬山逛风景吗? 文章临近结尾,作者还念念不忘家乡:等两年后,我退休了,一定回老家来好好陪陪父亲,跟父亲一起种庄稼种蔬菜,听父亲讲农村的故事,然后写出父亲讲的故事,父亲一生的故事很多,是我写之不竭的源泉,我今后一定要写好父亲的故事。 由此不难看出,作者的乡土气息,既源于父辈的影响,又源于内心深处对家乡的热爱。如果血液里没有流淌着这些元素,岂能写出浓浓的乡土文章?
二、温馨、体贴,洋溢父子亲情。 作者的这篇文章贯穿着一个鲜明的主题,那就是父亲对儿女的爱。我们都有一种同感,父亲的爱如大山般厚重,却是深沉的,不露痕迹的。 古往今来,描写父亲的文章多了去了,不乏奇篇佳作。于是,形成了“写容易、写好难”的局面。朱国平独辟蹊径,从自己出于关心父亲入手,打算陪同过夜,给独守空房的老人些许温暖。然而,接下来又是什么结果呢? 见到父亲与的第一面:父亲正坐在阶沿上的凉椅上看一本过时的《读者》,那杂志摊放在父亲的腿上,父亲左手扶书,右手拿着一面放大镜,低着头,正津津有味地阅读着。 正如作者所说: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孤寂的父亲,一个人在家打发寂寞日子的生活情景。见到那一刻,我心里咯噔了一下,有些酸酸的疼痛。 见到这个场景,作为儿子关照父亲,顺理成章。然而,作者的匠心就体现在这里,接下来记述的几件事却恰恰相反,演变成了父亲事事处处替儿子着想,反过来关照儿子。 一是父亲一辈子喜欢喝酒,每天都要喝两顿。作者是这样描述的:父亲见儿子中午吃了一个酒席,喝了不少的酒--父亲为了我的身体,晚上就不给喝酒了,他自己也就忍着不喝。这顿绿豆稀饭下泡菜,很开胃,也很能解酒,一碗饭下肚,我原先还有些不舒服的胃子,立竿见影舒爽了。 二是睡前看电视:父亲喜欢看战争题材的连续剧,当晚一个川台正开始播放一部谍战片《爱国者》,好像是五集连播,父亲一般总是要看完的,但当晚,只看了两集,我打起了呵欠,我对父亲说:“我睡觉了,你看吧。”父亲看我一眼说:“哦,我也不看了,都睡吧。”我知道父亲的意思,是怕电视声音影响我睡觉。我忙说:“你看你的,不影响我睡觉。”父亲说:“不那么好看,我也想睡了。”边说边就去关了电视。我想制止,但已来不及。我知道我今晚扫了父亲的兴了,我心里也有些不好受,但事已无法挽回,只好由它了。 第三件事是父子俩同榻而眠:半夜,我起床小解,回来,父亲对我说:“你噗鼾声音好大!扯噗鼾逗贼呢。”我知道我又影响父亲了,父亲可能一直都听着我的噗鼾声,没睡着呢。 第二天早晨醒来,起床后发现父亲将庭院打扫得干干净净,并为自己做好了早餐,甚至临走之前还让儿子捎带上自己在地里种植的粮食。 通过这一件件小事,作者将一位质朴、勤劳的中国农民,一位疼爱孩子的父亲形象展露得淋漓尽致。
三、构思、情节,颇有独到之处。 构思是一篇文章的魂,情节便是鲜活的血肉。本篇文章的艺术特点很清晰,总体来说:构思精巧,情节新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以时间的脉络为轴线,通过具体的情节一一展开,现场感强,令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从刚开始见到父亲,到第二天早晨离开,始终按照事件发生的始末描写,从中凸现父爱深情。 二是采用“欲擒故纵”的手法。明明赞美的是父亲,却偏偏从儿子关照父亲下笔,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事实上本篇文章从读者的反应上来看,确实如此,点击率和回贴数均彰显了读者的关注程度。 三是作者运用的语言,不仅质朴,而且口语化,具有地方特色,契合了父亲这个人物和环境。这一点对于文学作品来说十分重要,也为广大的文学爱好者起到了借鉴作用。 文章的结尾,也颇有深意,不仅升华了主题,而且留给读者遐想的空间。 分手时,我好好瞧了瞧父亲的面容,见父亲脸上的老年斑又扩张了,额上的皱纹也明显加深,头发愈来愈稀疏黑发愈来愈少。父亲确实老了。孤独生活的父亲,对他的子女一直在牵肠挂肚,而我却常常借口工作忙,已有好长时间没来看他了,这次要不是因采访顺便回来一下,恐怕我还不会回来的。面对父亲苍老的面容,我不禁深深自责…… 看完这篇文章,我不由想起了文学大师朱自清的散文--《父亲的背影》。
原文:陪父亲过夜(原创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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